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
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馆内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党政同责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一、人员名单
组 长:吴晓健 林 彬
副组长:李 玲 李翠萍
成 员:薛淑峰 刘文俊 胡俊松 杨红梅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图书馆办公室,负责有关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落实。
1、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主体责任。
2、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行政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承担同等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三责”的要求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3、严格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要求,在本部门研究、部署、落实有关工作。
4、积极对外正面宣传好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教学科研等领域的典型人和事。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网站、网页、QQ群、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等媒体的管理,杜绝有害信息和不正确言论的传播,不信谣,不传谣。
5、建立本部门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突发事件的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6、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
7、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