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参考资料: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4-01   浏览次数:133

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4-01 07:20

  来源:湖北日报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部署,有力有序推进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违规吃喝,净化了政治生态,优化了发展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了一批违规吃喝问题。331日,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其中6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

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党组成员胡立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为其“站台背书”等问题。经查,胡立强受私营企业主胡某某、郭某、毛某等人请托,先后邀请多名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请托人安排的宴请,为请托人在贷款审批、承揽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胡立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2月,胡立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彭斌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酒后驾车问题。202285日,彭斌祥等人违规接受辖区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安排的宴请并饮酒。当晚1124分,彭斌祥酒后驾车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查获,并处以行政处罚。20232月,彭斌祥被立案审查,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姜卫斌利用“饭局”为私营企业主“站台背书”问题。202319日,某信息产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为在葛店经开区承接工程,请姜卫斌出面邀请葛店经开区工程建设中心主任刘某某吃饭,姜卫斌于次日组织刘某某及多名党员干部与吴某聚餐。20232月,姜卫斌被立案审查,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大悟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曹建违规接受吃请、“带彩”娱乐、说情打招呼等问题。经查,曹建多次违规接受湖北某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雷某某、大悟县某生态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在企业内部食堂等地点安排的宴请,餐后“带彩”娱乐,为雷某某、李某某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等事项说情打招呼。曹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3月,曹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枣阳市政协原副主席牛学元违规组织吃喝、请托说情问题。20226月,牛学元在接受该市环城街道村民周某某请托并收受其所送4万元后,邀请枣阳市某市领导吃喝,请其将某教师从枣阳市乡镇小学调入城区中学任教。牛学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32月,牛学元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天门市九真镇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郑文兵等人使用“小金库”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等问题。2023113日,经郑文兵同意,九真镇卫生院组织干部职工到该镇某生态鱼庄集体吃喝,餐费共计2450元,在该单位“小金库”中予以报销。20216月至20231月,该卫生院共产生违规公务接待费用74371元,均在“小金库”中列支报销。20232月,郑文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省纪委监委指出,上述6起案例中,有的领导干部收受贿赂、接受请托后违规组“局”,借吃请之机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说情打招呼;有的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为私营企业主“站台背书”。大量案例表明,很多“违规吃喝”都伴随利益勾兑、权钱交易、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很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都是从违规吃喝开始,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直至团团伙伙、权钱交易,最终滑向犯罪深渊。党员干部违规吃喝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污染政治生态,损害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由风及腐”的演变规律,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明规矩、存戒惧、守底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远离违规吃喝。

省纪委监委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持下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坚决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又深挖彻查背后的利益勾兑、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等问题。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强纪律教育和执行,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巡堤检修、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杨宏斌、李琼杰)


酒驾醉驾警示案例6

案例一:湖北省鹏程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罗运知醉酒驾驶问题。202241420时许,罗运知饮酒后驾驶号牌鄂D9NU98小型普通客车,沿斗堤镇环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楚丰市场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血液检测,罗运知血样 乙醇含量为104.89mg/100ml. 419日,县公安局以罗运知涉嫌危险驾驶罪给予其吊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五年的行政处罚。530日,县人民检察院对罗运知作出相对不诉决定。718日,罗运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案例二:文山州公安局一级警长张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511950分,张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文山市金石路与普阳东路交叉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张琨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mg/100ml20225月,公安机关对张琨作出罚款1900元人民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11月,张琨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案例三:杨家厂镇原四级主任科员、退休干部马智饮酒驾驶问题。20226221时许,马智饮酒后驾驶号牌苏LUN326小型汽车,行驶至斗湖堤镇荆江大道茉莉花开酒店门前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53mg/100ml614日,县公安局以马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该车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4200元的行政处罚。929日,马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四:20233920时许,洪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在烽胜路沿线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一辆白色SUV驾驶员因涉嫌酒驾被交警依法拦下。经检测,驾驶员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胡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面对结果,胡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酒驾的违法事实,随后竟与执法民警套起近乎,欲求“私了”,遭到民警严词拒绝。经询问,胡某因琐事就近找了地方喝酒,抱着侥幸心理无证酒驾,半路被交警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胡某实施“无证”“酒驾”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合并罚款3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案例五:20233100时许,汉警快骑机动队在珞狮南路设卡查缉,一辆小客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紧急停车,只见驾驶室人员迅速下车,与后排的乘坐人员交换位置。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制止,并要求驾驶员周某下车接受检查。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随即将周某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7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交警将依法吊销周某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于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案例六:20233121时许,在珞狮南路整治点,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对一台两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驾驶人周某浑身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我每次喝酒后都会叫拖车,昨天晚上还叫了货拉拉。今天想着这么晚了,你们应该不会查了,就放松了警惕……”面对交警询问,周某对自己酒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后悔不已。后经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周某血液中酒精高达202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两倍多。周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交警提醒:普通二、三轮摩托、轻便摩托车都属于第三类机动车,所以酒后驾驶摩托车也是酒驾。


6起酒驾醉驾以及背后“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把纪律规矩当成“耳边风”,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以身试法,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吸取教训,以案为鉴,树立底线意识,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切莫以身试法、追悔莫及。